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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單位
微笑老師 公告時間: 2010-04-16 16:08:42
公佈語系
繁體中文
公告主旨
資料來源: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

一、課程目標: 民俗及有關文物的內涵可以從風俗、信仰、節慶三個面向得到理解;而傳統工藝美術保存維護的政策思維也成為傳統藝術文化資產重要的一環;本研習聚焦於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條第4款及第5款、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廢止審查辦法的精神,就推動「民俗及有關文物」、「傳統工藝美術」保存維護必備的基礎知識學理、法規與政策、行政實務操作方面規劃課程,期望藉此深化有機會參與推動相關保存維護、普查、審議、行政幕僚作業等相關事務人員在實務工作方面的知能。   二、主辦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   三、辦理時間及地點:        1.時間:99年4月14日(三)、15日(四)、16日(五)三天。        2.地點: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求是書院(台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   四、招生對象:招生名額100名,凡符合下列資格人員均歡迎報名: 1.各文化局民俗及有關文物業務相關人員。 2.各縣市民俗及有關文物審議委員會委員。 3.受文化資產主管機關委託辦理民俗及有關文物普查、學術研究、保存維護、傳習、教育推廣等相關計畫之勞務委託廠商。 4.文化資產相關科系、文史工作者、文化資產守護員。   五、報名方式:填妥後以下列任一種方式,於4月10日下班前完成報名: 1、以E-mail報名:ch0125@hach.gov.tw 張小姐。 2、傳真報名:04-22292022張小姐收。 3、錄取名單將於4月11日公佈於本處官網。 4、相關洽詢電話04-22295848分機348張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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